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随应急规〔2021〕1号)规定,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2021届)将于2024年7月届满,为进一步提高市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能力水平,保持技术支撑工作的连续性,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现将聘用条件与流程公布如下,请相关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踊跃推荐,积极参与。
一、专家聘用条件
(一)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专家工作,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
(二)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三)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资质,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3年以上;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延长至70周岁;
(五)安全评价机构人员和在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进入专家库。
二、专家聘用程序
(一)申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相关资料,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陈泓宇;联系电话:0722-3591011;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6月24日;所需材料:1、《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专家承诺书》个人签字后的PDF扫描件和纸质版。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和PDF扫描件。3、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和PDF扫描件。4、个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二)审定。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对应专家组拟聘专家的初审,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拟聘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行业和业务领域,专家库分设化工组、矿山组、应急救援组、法律法规组、综合组、事故调查组、培训组等若干专业组,申报专家可根据自身特长填报行业领域。
(三)聘用。经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研究通过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纳入专家库,由市应急管理局颁发聘书(任期三年)。
附件:1.《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表》
2.《专家承诺书》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