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生产经营性场所建筑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随安办〔2020〕21号)

发布日期:2020-09-02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随安办〔2020〕21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迅速开展生产经营性场所建筑安全

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一座两层饭店屋顶突发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为切实加强我市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山西临汾“8.29”饭店坍塌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担当好、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性场所建筑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防范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强化监管督查、堵塞漏洞。要切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深入一线排查治理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建筑安全风险防控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有钢架结构房屋、城乡老旧危房、学校、医院、酒店、民族宗教信仰场所以及仓储企业等场所,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排查,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组织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立即部署开展经营场所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对乡镇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采空区等危险房屋进行排查。要结合排查情况,督促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进一步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屋建设、使用阶段管理的衔接,强化日常管理,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完善应急机制,对已确定为危险房屋的,要实行动态监管,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切实消除各类隐患,从源头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组织督查检查组,深入基层企业,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广泛发动所有企业职工全面查找、排除隐患和风险,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

请各地和相关专委会(市建设安全专委会、市城市管理安全专委会、市消防安全专委会、市校园安全专委会、市医院安全专委会、市商贸成品油安全专委会、市旅游安全专委会)在9月15日前将各行业领域建筑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传真):3590789,邮箱:156538831@qq.com 。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