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及反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1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征集内容

进一步推深做实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我省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起草了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1776673206@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64,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征集时间:202578日至87日。

联系人和电话:王劲松 87365990

附件: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577


    征集结果

    《小微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2025年8月7日省厅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征集时间结束,线上反馈意见10条。经充分研讨,采纳4条,不采纳6条。

    序号

    提出意见

    采纳情况

    不采纳理由

    1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补充“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履行《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法定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与《安全生产法》直接衔接,明确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边界。

    采纳


    2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增加“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100人的可配备兼职,但需具备初级及以上安全资格证书”,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细化人员配置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不予采纳

    已明确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明确岗位安全职责,补充“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应体现‘三管三必须’要求,涵盖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衔接《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确保职责与业务融合,避免责任真空。

    不予采纳

    “三管三必须”主要是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4

    实行班组会制度,增加“班组会(晨会)需留存书面记录,内容包括当日安全重点、隐患提示、培训要点,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年”,强化过程管控,便于监管追溯,提升制度执行力。

    不予采纳

    为简化操作,只对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核心内容提出了要求,对痕迹管理未做具体的规定。

    5

    建立并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补充“制度应包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会议等内容,参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所列事项”,完善制度体系,确保覆盖法定要求,与上位法全面衔接。

    不予采纳

    规章制度内容参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制定。

    6

    规范操作规程安全要求 ,增加“操作规程应引用对应行业国家标准(如GB 12348等),明确设备参数安全阈值”,提升规程科学性,确保与行业标准衔接,增强可操作性。

    采纳


    7

    编制岗位“四知卡”明确“风险较高岗位包括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操作等,具体参照《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界定”,细化高风险岗位范围,避免企业自行判定偏差,提高合规性。

    不予采纳

    为切合实际情况,岗位的风险性由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来确定。

    8

    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补充“培训内容需包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等”依据部委规章细化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合规性。

    采纳


    9

    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加“每年培训应包含新修订法律法规解读(如年度内更新的《安全生产法》条款)”确保培训时效性,使从业人员掌握最新合规要求。

    采纳


    10

    开展风险辨识评估补充“风险辨识需每半年进行1次,采用JSA(工作安全分析法)等法定方法,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衔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辨识频率和方法。

    不予采纳

    针对小微企业人员能力较弱的情况,未明确具体的方法,明确了需要重新风险辨识评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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