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省应急厅起草了《湖北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现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106787489@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71)。
征集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吕学胜、戴东;联系电话:027-87366811。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8月21日
8月底,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书面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局的意见建议,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截至9月20日,共收到意见建议61条(省应急厅机关处室意见建议24条、市州局意见建议34条、门户网站意见建议3条),采纳吸收57条、未采纳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