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企业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 | 备注 |
1 |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Ⅰ号、Ⅱ号基建系统存在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第(一)项。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29条。 | 壹万元整 | |
2 | 广水市长岭镇白果树采石场 | 作业现场顶部作业平台边坡开采不规范,存在“掏采”现象,边坡过陡等,违反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 | 贰万元整 | |
3 | 随州市金昌石材有限公司 | 该矿山存在开采台阶划分与设计不符,平台之间台阶高度超过设计和规程规定的隐患,复查时未采取措施消除该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 拾贰万元整 | |
4 | 湖北焱鼎金属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未对从事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作业的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检修维护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违反了《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4.1。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 | 壹万元整 | |
5 | 随州市金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59号令)第十六条。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59号令)第三十条。 | 肆万元整 | |
合计 | 贰拾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