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随州市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应急发〔2020〕10 号)

发布日期:2020-08-17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文件

随应急发〔2020〕10 号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随州市

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监局: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 21日

 

随州市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应急管理部三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业务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压实钢铁等工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工贸行业企业底数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风险,深刻吸取辽宁清河特殊钢“4.18”钢包脱落特别重大事故等一系列工贸行业事故教训,聚焦安全风险较大的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排查整治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促进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执法范围

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四类工贸企业:

1、有高炉、转炉或电炉等生产设备的钢铁企业;

2、使用深井铸造工艺的铝加工企业;

3、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

4、工贸行业中的涉氨制冷企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执法检查三年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年开展。

(一)部署实施(2020年)

今年的工作任务分4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24日)

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明确各年度、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迅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2、自查自改阶段(7月24日至8月20日)

各地要结合工贸行业“摸家底”工作,深入排查辖区内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底数,督促指导企业注册并使用“湖北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排查下列内容:一是所有企业都要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有效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8项内容(详见附表1)。二是钢铁企业还需重点排查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等8项内容(详见附表2)。三是铝加工企业还需重点排查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是否设置机械锁紧装置等7项内容(详见附表3)。四是粉尘涉爆企业还需重点排查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等6项内容(详见附表4)。五是涉氨制冷企业还需重点排查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等2项内容(详见附表5)。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企业要建章隐患台账,迅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市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企业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开展行政处罚。

“湖北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流程如下:企业在省厅门户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栏目“企业用户入口”进行注册。首先,选择“法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继续在“法人用户登录”界面,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后会出现“补充信息完善”界面,将必填项填完后提交,联系人即可收到短信密码。至此,注册流程全部完成。然后,从省厅门户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栏目“企业用户入口”输入用户名和短信接收到的密码即可登录使用系统。具体使用方法,从“湖北省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下载操作手册进行学习,企业人员不懂操作使用流程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安监部门要加强指导。

3、执法检查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本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是钢铁企业、铝加工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对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企业“属地安全监管部门”是否正确,按照执法管辖权明确每一家企业的执法主体。各执法主体必须应用“监管执法系统”,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附表1-5)的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执法检查。“监管执法系统”使用方法,从系统中下载操作手册进行学习,不懂之处,可随时向市局或省厅从事信息化工作的科(处)室相关人员请教。

对于主动报告存在问题、及时部署并开展自查自改的企业,在执法检查时仍没有完成隐患整改,要实行包容性、审慎性执法,在“监管执法系统”中作好现场检查记录,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同时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协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不认真组织实施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在执法检查时一经发现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整改抽查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

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下达复查意见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市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随机抽查部分企业以验证各地执法工作成效,及时发现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工作措施,并对方案推进滞后、执法检查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进行督办。

(二)全面推进(2021年)

参照2020年的工作步骤,完成没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的执法检查。对2020年已执法检查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现场查验各类问题是否反复、重复出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工贸企业情况,梳理比对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的企业目录及相关信息,查漏补缺,动态管理。督促新建企业在系统中进行登记注册,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进行自查自改,并组织执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家企业。

(三)巩固提升(2022年)

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对于前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切实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对所有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再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认真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利用“监管执法系统”下达文书,督促企业有效完成整改。认真总结执法检查三年行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业务水平,推动企业主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执法检查三年行动顺利实施,市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应急局局长刘耘禾任组长,副局长孙家杰、四级调研员刘涛任副组长,成员由王长春、陈先红、晏明顺、毛文、项先宝、閤明、袁威、杨林8名同志组成。市局调查执法统计科具体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调度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明查暗访和情况调研,查阅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监管执法系统自动汇总生成的各项数据并通报相关情况。联系人晏明顺,联系电话0722-3591398,邮箱2534366342@qq.com。市局基础科具体负责工贸行业“摸家底”工作,建立全市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摸底台账,指导各地完成企业注册和隐患排查。联系人项先宝,联系电话0722-3591238。市局综合协调科具体负责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监管执法系统操作运用,协调解决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在系统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722-3590789。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合理分配市县执法管辖权,落实一家企业一个执法主体的有关要求,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各地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在执法检查前,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8项重点检查事项及各行业23项重点检查事项告知企业,推动企业在工贸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开展隐患排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在执法检查时,应该首先在系统中查阅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听取企业介绍隐患整改工作进展,然后有针对性地实施现场检查。

(三)转变工作方式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梳理工贸企业基本信息,从填报各种数据表格转变为利用信息系统自动汇总各类监管执法数据,建立电子化工贸企业目录清单和执法台账。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31项重点检查事项,从“保姆式”帮企业查隐患转变为推动企业自主排查隐患,通过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自查自改、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注重工作实效

各地对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过程安全可控,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查,下达复查意见书,实现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执法行动结束以后,属地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五)严格工作纪律

所有参与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以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专项执法行动成效。

各地要明确一名执法检查三年行动联络人,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联络人信息及工作方案报送市局调查执法统计科。要分年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效,2022年12月前对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及时将年度、三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调查执法统计科。联络人:晏明顺,电话:0722—3591398,邮箱:2534366342@ qq.com。


附表: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2、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3、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4、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5、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


《随州市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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