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随州市2021年应急预案
编修和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办,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应急办,市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
为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市应急委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随州市2021年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随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随州市2021年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预案管理规定,针对随州地区多发易发突发事件和面临的主要风险,结合各地各单位应急管理职责和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依法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编制应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遵循“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服从总体应急预案,下位应急预案服从上位应急预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相关部门负责涉及本行业领域的预案衔接工作。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参与率广、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演练工作,将应急演练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应急演练活动的宣传报道。应急演练实施方案、总结评估报告等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等资料,应当归档保存,并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开展预警行动、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救援、事故监测、警戒与管制、疏散与安置、院前急救、卫生防疫、善后处置等演练活动,提高队伍通信保障、快速集结、协同作战、高效处置的实战能力。
每次演练,应当根据演练目的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设计演练情景,搞好安全防护和后勤保障。演练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应急演练目的及要求、情景及课目、场地及时间、人员及职责、主要步骤及技术保障、评估与总结等。根据演练规模大小,可采用表格形式编制演练脚本,明确演练的步骤及时间、人员及任务、指令与对白、视频背景与字幕、演练解说词等。
演练结束后,对参演人员表现、演练活动准备、组织实施过程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评估的重点是演练中取得的经验、暴露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二、职责任务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负有的应急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相关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安全生产和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各类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市科技局。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技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工作。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和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搞好工业重要应急物资紧急调度。
(五)市公安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实施安全监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六)市民政局。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所属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及其他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指导、监督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火灾早期扑救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九)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和野外(非林地)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安全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排涝和城区防汛工作。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交通运输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四)市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商贸、物流和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五)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和景区内游乐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物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指导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十七)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八)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所直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十)随州海关。组织实施海关风险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的口岸和监管场所环节有关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本关区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承担本关区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以及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二十一)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实施疫情医保支付政策,扩大医保目录保障范围,落实异地就医保障措施,保障应急药品耗材挂网供应,确保各项医保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二十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监测、预测、预报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二十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融雪应急处置以及城市规划区城内公园、游园、广场、公共绿地的管护工作。
(二十四)市气象局。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为有关地区和部门发布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提供平台。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管职责,指导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二十五)市水文局。承担管辖范围内主要干流、支流及相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和水文情报预报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水污染、水生态事件的水文应急监测工作,参与防洪调度。
(二十六)市邮政局。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寄递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监管法规,落实安全保障制度。
(二十七)人民银行随州市中支。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二十八)中国银保监会随州监管分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九)国网随州供电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十)中石化随州石油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石油(含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气储存、运输、供应安全和管道运行安全。
(三十一)中石油随州销售分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石油、天然气储存、运输、供应安全和管道运行安全。
(三十二)市消防救援支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组织编制与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相衔接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三、监督检查
省政府及其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新印发实施的应急预案,是2021年度预案编制(修订)和预案演练的工作重点;省政府及其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尚未印发实施新的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职责任务,确定2021年度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预案演练内容,于4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计划报市应急委办公室(联系人:李光耀,电话:0722-3591116,QQ:1106792850)。
附件
随州市2021年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计划
填报单位:(公章) 时间:2021年 月 日
应急预案名称 | 预案编制(修订)情况 | 是否开展预案演练 | 备 注 | ||
已编修(文号) | 拟编修(时间) | 是 | 否 | ||
说明:应急预案名称,是指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牵头编制(修订)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编制(修订)的部门应急预案的名称;已编修的应急预案请在表中注明文号,拟编修的应急预案请在表中明确完成时间;开展预案演练的,请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演练目的及要求、情景及课目、场地及时间、人员及职责等,并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