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11:04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随应急发20247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47号)要求,结合《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范围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安全风险防范,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监管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246月中旬至7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二)抽查和执法的对象

本次抽查和执法的对象主要为涉及“厂中厂”“园中园”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抽查检查和执法的内容

本次抽查和执法主要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实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情况,作业人员规范作业情况,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七个方面的检查事项开展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

(四)抽查检查和执法分组安排

市级本次抽查检查共成立2个检查组,抽查企业20(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本计划的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完善机制和流程,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按要求完成抽查计划。

(二)履职尽责,提升服务意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要认真履行职责,仔细核查清单内容,要严格遵守各项程序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监管。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及时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市场主体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附件:1.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和企业清

2.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614



附件1


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和企业清单

执法

检查组

成 员

抽查企业

第一组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

项先宝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队员

随州市华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邱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随州市兴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随县金泓泰纺织有限公司

湖北长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随县光胜玻璃钢化有限公司

随州市利源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湖北舜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同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随州市亚鑫机械有限公司

第二组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李 栋  应急管理综合 执法支队队员

湖北华杰智能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广水市荣合电子有限公司

湖北焱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省中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水金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随州三联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大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湖北晶智科技有限公司

随州市伟业专用汽车配件厂

湖北奥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附件2

2024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1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设置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监督检查

2

市应急管理局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情况

2.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现场监督检查

2.2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真实性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

市应急管理局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租管理情况

3.1出租给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现场监督检查

3.2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4

市应急管理局

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4.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4.2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

4.3编制应急预案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 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 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 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5

市应急管理局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情况

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监督检查

6

市应急管理局

作业人员规范作业情况

作业人员规范作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现场监督检查

7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作业

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安排专门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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