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26 15:30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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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第二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二)2021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二、2021“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六、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八、其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随办文〔2019〕24号)批准组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整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局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民防办公室(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1.主要职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县市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1)内设机构共12个。①办公室(规划财务科);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③人事教育科;④综合减灾救灾科;⑤火灾防治管理科;⑥防汛抗旱科;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⑧安全生产基础科;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技信息化科);⑩法规和宣传科;⑪调查执法统计科;⑫行政审批科。(2)直属二级单位共3个。①随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②随州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③随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直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与局机关合并核算。

人员情况:现有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7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聘用人员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1年,是市应急管理工作经受严峻考验、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面对大疫之后安全风险明显加大和极端天气灾害增多增强的双重压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砥砺前行,全力以赴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高质量发展。

(一)靶向化发力,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针对疫情后市场异常波动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严重冲击,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检查企业单位30978家,排查隐患30595处,暂扣吊销证照企业11家,关闭取缔24家,罚款205.447万元,约谈警示122家,联合惩戒9家。

202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7起、死亡43人,事故起数与2020年比下降9.8%、死亡人数持平,初步打破大疫大灾后事故大幅反弹的规律;事故起数与2019年比下降24.5%、死亡人数下降14%,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2017年以来,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趋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其中:2017年随州市在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列市州第四位,2019年列第六位,连续多年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系统化治理,有力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对2020年受灾困难群众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全市累计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990万元,各类救灾物资9000件,累计救助206184人次。积极开展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全市已完成重建对象建档416户,修缮对象建档248户,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率达到100%,累计发放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近1070.6万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铺开,截至12月,全市风险普查完成总体调查进度82.08%,位居全省前列立足我市常见的自然灾害,不断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较好应对了5次洪涝、1次风雹灾害和3次低温寒潮大风天气过程,数次自然灾害灾前预警及时、措施有效,灾后救助全面到位、群众满意。

2021年,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湖北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被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评为表现突出的单位。曾都区西城办事处玉波门社区、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清水桥社区等6家社区(村)被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评为“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

(三)信息化赋能,稳步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上出实招见实效,加快补短板、提能力、上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夯实应急基础。应急通讯网络由窄向宽延伸。应急指挥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实现了省、市两级应急值守、视频会商、调度指挥互联互通等功能。初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通讯网络,打通应急通讯“最后一公里”。应急救援能力由弱向强提升。随州蓝天救援队依法登记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数据库已录入用于应急救援的工程机械近2万余台(套),覆盖了安全生产、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20个行业领域的应急专家人才库已建成并实时更新。应急信息平台由少向多扩展。由当初的指挥调度系统扩展到救援队伍管理系统、灾害预警信息联合发布系统,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随县柳林镇发生极端强降雨引发山洪后,紧急启动应急响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随县柳林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市消防救援支队、随州军分区、武警、民兵预备役、随州社会救援力量、电信、移动、联通等增援柳林镇,共出动舟(艇)46艘、大型工程机械19台、电力保障车4辆、发电机17台,1026人赶赴现场救援。同时通过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总队协调枣阳、宜昌、仙桃、京山等地舟(艇)9艘59人赶赴现场支援。各类救援力量累计搜救人员1029人、转移受困群众12381人,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事故损失。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统计上报灾情,指导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下拨2363件(套)帐篷、折叠床、衣被等救灾物资,用于保障集中安置点生活物资。申请国家、省级共4500万元救灾资金用于防汛抢险救援和救灾工作。对1410户4626人开展应急救助,发放应急生活救助资金138.78万元。


第二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计2072.62万元,比2020年收入2115.5万元减少42.88万元,减少2.03%。与年初预算1070.82万元增加1001.8万元,增长9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应急演练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单兵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二)2021年部门支出决算情况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总计1920.83万元,比上年2062.44万元减少141.61万元,减少6.87%。其中:基本支出880.04万元,项目支出1040.7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070.82增加850.01万元,增长79.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新增应急演练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技术服务费、安全生产单兵装备及信息化建设。

二、2021“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1万元,实际支4.9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5.45万元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10.1%,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1)公务接待费预算3.06万元,实际支出1.54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1.71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减少。

2)公车用车运行预算6.75万元,实际支出3.36万元,与去年实际支出3.74万元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10.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3)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

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92人次;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36万元,未新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台;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2万元。其中:办公费  34.64万元;差旅费1.24万元;租赁费15.14万元;委托业务费13.7万元;工会经费6.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78万元;其他39.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8万元。比2020122.82万元增加17万元增加13.84%,主要原因应急事务增加各项支出增加。

四、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对办公设备、救灾物资等均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43万元。

五、2021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说明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截止2021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七、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表格附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随财函[2021]29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组,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实际下达资金2072.62万元,支出总额1920.83(其中:基本支出880.04万元,项目支出1040.79万元,)本年结余151.79万元,执行率达92.68%。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安全生产方面形势总体平稳:202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42人,同比分别下降10%、持平,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通过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部署督办、检查抽查,应对了5次洪涝和1次风雹灾害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湖北省防汛救灾先进集体。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5个扶贫驻点村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扩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辐射效应。曾都区西城办事处玉波门社区、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清水桥社区等6家社区(村)被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评为“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对2020年受灾困难群众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全市累计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990万元,各类救灾物资9000件,累计救助206184人次。

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加强:在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上出实招见实效,加快补短板、提能力、上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夯实应急基础。一是应急通讯网络由窄向宽延伸,市、县、乡、村四级应急通讯网络初步建成,打通应急通讯“最后一公里”。二是应急救援能力由弱向强提升,随州蓝天救援队依法登记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数据库已录入用于应急救援的工程机械近2万余台(套),覆盖了安全生产、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20个行业领域的应急专家人才库已建成并实时更新。三是应急信息平台由少向多扩展,由当初的指挥调度系统扩展到救援队伍管理系统、灾害预警信息联合发布系统,工作效能不断提高。四是军地联动机制由虚向实转变,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了军地联合抢险救灾指挥体系、调度指挥程序以及职责分工,建立完善了军地预警和灾情信息通报、险情和灾情会商、慰问奖励抚恤等配套工作制度,军地应急力量在抢险救灾中发挥更大作用。2021年,是应急管理工作经受严峻考验、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面对大疫之后安全风险明显加大和极端天气灾害增多增强的双重压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克难奋进、砥砺前行,全力以赴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项工作,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本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95分。

2、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绩效指标及目标值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二是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是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全市工业企业小、设备老化、安全技术水平低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心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应急处置工作不重视

是应急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应急管理机制未完全理顺,应急管理部门整体编制少,往往是一个室只有1-2个人,甚至1人承担两个科室工作,在防汛、森林防火等重点防护期,基本上是全局出动开展防护工作,工作压力巨大。

3、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准确编制预算,合理安排预算。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内设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

二是提高预算执行率,进一步压减年末结余结转资金存量,督促相关科室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结算,避免形成结余。

三是理顺体制机制,打造齐抓共管格局。加快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市乡镇一级应急管理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保障全覆盖。健全“三委三部”(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运行机制、工作规则,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的应急管理格局。

四是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坚持以“大安全”理念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推动建立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压紧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机制。

五是坚持预防为先,全力化解安全风险。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三年行动。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隐患,强化监察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应急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六是夯实基础设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突发事件事故交织叠加情况下的应急预案,提高针对性、可行性。加快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力争尽快实现监测预警信息实时上传、数据共享、上下联动、统一指挥。统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森林和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社会力量等救援队伍整体布局,推动社会救援与专业力量一体化协作,提升全市救援力量整体能力水平。

2021年度市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1年4月21日

  八、其他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应急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1年度财政专项支出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财政专项支出预算98万元。其中:救灾物资储备经费8万元,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工作经费10万元,业务工作经费80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1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10.财政专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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