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安监局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5 00:00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规定,市安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主要有15项工作职责。包括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
  拟定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工矿商贸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4年12月(随编发[2015]2号), 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个。核定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目前实有人数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副调研员1名,科长5名,正科级干部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退休人员2名。为解决人员紧缺问题,另聘有临时人员2人。直属事业单位2个,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和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均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人,实际聘用5人。
  三、2017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455.14万元,比年初预算528.52减少了7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14万元,比年初预算311.77万元增加了143.37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年初结转和结余216.75万元。部门全年支出612.95万元,比年初预算528.52万元增加了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8万元,比年初预算300.55万元增加了37.43万元;项目支出274.97万元,比年初预算227.97万元增加了47.00万元,主要原因为追补了人员经费开支。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14万元,比年初预算528.52减少了73.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95万元,比年初预算528.52万元增加了8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8万元,比年初预算300.55万元增加了37.43万元;项目支出274.97万元,比年初预算227.97万元增加了47.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将未列入预算的人员经费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调增预算。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7年随州市安监局“三公”经费合计22.98万元,比上年的23.67万元减少了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万元,比上年的8.98万元减少了1.38万元,同比减少了15.37%;因公出国(境)与省安监局组团1组共6人,本单位参与人数1人,费用4.12万元,比上年的5.20万元减少了1.08万元,同比减少了20.77%; 公务接待费11.26万元,比上年的9.49万元增加了1.77万元,同比增加18.65%,全年公务接待累计接待约82批次,接待人数约246人次。主要是单位严格执法“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随州市安监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91万元,比上年的149.21万元增加58.70万元.增加39.34%。其中办公费6.69万元;印刷费11.07万元;邮电费4.08万元;物业管理费4.31万元;差旅费17.97万元;因公出国费用4.12万元;维修费20.55万元;租赁费6.00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26万元;被装购置费35.27万元;劳务费39.80万元;工会经费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26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务差旅相关费用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随州市安监局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年度内未进行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市安监局保留工作用车3台。2017年,市安监局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资产登记造册,管理落实到人,每年核对一次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配置数量,确保账实、账表相符。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精神,市安监局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了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我局预算项目经费支出,主要是用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以奖代补项目;网格化体系建设以奖代补项目;乡镇装备能力建设项目;隐患排查两化体系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资金,实际使用项目资金274.97万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根据评价小组的自评报告,市安监局总体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质量较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预算执行进度良好,年末基本无结转结余;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预算的准确性不高,项目经费预算指标与实际使用指标率偏差较大;二是部门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和项目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支出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全面核查,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要求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全面梳理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五项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制度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把财政绩效评价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制度办法,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二)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三)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进一步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推动完善财政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按照预算安排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的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离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为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55.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612.9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455.14 本年支出合计 52 612.9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16.7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58.95
  27     55  
总计 28 671.9 总计 56 67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