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1-07-02
主题词 信息来源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李发兵
部门解读 | (文字)《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7-02 08:30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李发兵 字号:[ ]

一、《专家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对安全生产专家进行选聘和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因此,按照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发展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

二、《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条款说明

《随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共五章20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制定主体、目的、专家的规模

在第一章总则中按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了制定主体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由其成立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专家的聘用、培训等工作。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提高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水平。同时规定了专家所属的行业领域和各组专家的人员规模。

(二)明确了专家的任命机制和选聘的条件及程序

1、明确了专家的任命机制为聘用制,每届任期3年,期满后可经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续聘。

2、明确了专家的选聘条件:在知识上要求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关资质;在品质上要求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明确了专家选聘的程序,对申报、审定、聘用等一系列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三)明确了专家的工作职责、工作准则、派遣要求、经费标准和报销流程

对安全生产专家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准则进行了明确的划定,规定了专家派遣的一般和特殊情况下的流程。在经费上规定了专家经费报销的流程和专家经费的标准。

(四)明确了专家的考核和解聘

在专家的考核与解聘上,明确了考核主体为市应急管理局,解聘标准从身体条件、信用评级、工作能力等方面全面覆盖了各种情况。

(五)明确了政策解释主体和时效

按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本办法由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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