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动火作业流程,防范因违规动火作业造成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违规动火作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范围
受理全市化工、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违规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为:
1.实施动火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动火作业前,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3.动火作业前,未安排专人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4.动火作业前,未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
5.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动火区域周围的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资或采取其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6.动火作业前,动火区域与其他区域未按要求采取防火分隔;
7.动火作业前,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的;
8.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离开时未确认作业现场无隐患。
9.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10.有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交叉进行时,未制定专项方案并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
11.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动火作业的,未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受托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企业将动火作业委托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2.化工企业动火作业未满足《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要求;
13.地下矿山企业动火作业未满足《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14.其它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动火作业。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722-3596110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syjgljysq@suizhou.gov.cn。
投诉举报收信(件)地址: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迎宾大道19号,收件人: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动火作业专项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413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1、本公告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收信(件)地址受理违规动火作业突出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时间段。
2、投诉举报人应当进行实名制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