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日期:2022-06-30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附件2: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

部门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收费

标准

服务时限

备注

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2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002年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2002年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5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施设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6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7

安全评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8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9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10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2015年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

市场调节价

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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