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区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四川齐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1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区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先到市安委会办公室“说清楚”,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由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晏明顺,联系电话:0722-3591398。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