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1-02-10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春节期间的安全风险和有关防范措施提示如下:
    一、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1、停工企业。可能存在停产前不制定周密完善的停工方案随意停工;停产期间关闭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安排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值守人员睡岗脱岗、不配备相应应急救援处置力量留守、不按照操作规程和特殊作业管理办法开展检维修作业;复工前不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 "十必须" 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复工后为消化积压生产订单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安全风险。

2、在产企业。春节时段不得安排各类新的试生产活动。春节期间可能存在因疫情管控无法离随员工思想不稳定,重要岗位员工休假后由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员工顶岗,员工酒后上岗或连续疲劳上岗,不配备足够应急救援力量或应急救援人员,由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员工顶岗,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等安全风险。
    (二)烟花爆竹企业

    可能存在批发企业放松安全管理、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超量储存、违规向无证经营门店销售烟花爆竹等风险。零售门店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门店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门店内违规用火导致安全事故等风险。

    二、防范应对措施

    (一)监管部门。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准备掌握辖区内企业开停工情况和值班值守排班情况,采取电话、视频抽查等方式适时检查企业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情况;对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 十必须"原则对企业准备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在湖北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日十点前按时开展安全承诺且要求真实有效。各地要加强旺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宣传引导,督促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要迅速将风险提示传达至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并抽查落实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停工企业。停产前要制定周密细致的停工方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三违"行为;停产期间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力量留守,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厂区,严禁携带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不得关闭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和安全设施;复工复产要按照化工企业复工复产“十必须"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复工复产后要合理安排产能,严禁重要岗位员工由不具备操作技能的人员顶岗,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三)危险化学品在产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假日职工思想变化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情绪尤其是因疫情原因无法离随员工的人文关怀,合理有序安排员工工作和生活,确保员工情绪稳定;要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安全巡查,严禁员工酒后、熬夜后疲劳上岗,严禁脱岗、顶岗,严禁违章违规操作;涉及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的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带班领导要亲自现场监督,确保安全;要根据自身生产情况,排出值班计划,强化节日期间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并加强值班检查,禁止脱岗、空岗、睡岗;要配备足够应急救援力量,并与辖区应急救援和消防救援机构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处置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

    (四)烟花爆竹企业。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规定,加强巡查。批发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向无经营资质门店销售烟花爆竹。零售企业要加强安全自查,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严禁在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内明火取暖或做饭,严禁在门店内部及周边吸烟、燃放烟花爆竹。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