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27 09:55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目标,现对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指导,重点依托局网站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相应栏目、设计相关页面,做到栏目设置合理、层次清晰、内容全面,网页访问体验良好、格式统一、功能齐全。(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明确信息内容分类和来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政办函〔2018〕9号)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本局以下信息:

1、机构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直属单位和联系方式。(信息报送科室:办公室)

2、规划信息。业务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计划信息。(信息报送科室:办公室,相关起草科室)

3、行政许可。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本局做出的行政许可结果。(信息报送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由行政审批科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本局网站进行链接)

4、行政处罚。依职权处罚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等信息;本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报送科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的设定依据条件程序,本局网站进行链接;各相关执法科室,负责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5、权责清单。本局依法开展的行政职权事项。(信息报送科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权力清单,本局网站进行链接)

6、财政资金。本局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信息报送科室:办公室)

7、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领域建设项目(如,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批办事指南(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审批意见等。(信息报送科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本局网站进行链接;危化科、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报送项目审批意见)

8、社会公益事业

(1)社会保障。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灾害救助对象、救助物资发放公示等信息。(信息报送科室:综合减灾救灾科、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应急机制建设等信息;预警信息;公共突发事件及应对情况。(信息报送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提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果;特种作业考试信息。(信息报送科室:安全生产监管科室,调查执法统计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中心)

(4)救灾生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防灾减灾信息。(信息报送科室:综合减灾救灾科)

9、执法信息。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公示。(信息报送科室:法规和宣传科)

10、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报送科室:调查执法统计科)

11、政策。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政策解读等。(信息报送科室:办公室、法规和宣传科、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

根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公开其他信息时,另行通知报送内容和责任科室。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根据领导签批意见,由承办科室进行报送。

三、严格信息报送和发布程序

政府信息报送参照《关于加强全市应急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随应急办〔2019〕8号)关于信息报前审核的要求执行,由办公室通过局网站进行发布。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省政务管理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进行登记、运转,承办科室办理完毕后交办公室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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