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4-07-17 00:00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许静 字号:[ ]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改革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安,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体系,着力实现“三个下降”(事故伤亡人员总量下降,较大事故下降,职业病危害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办法》,加强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督办。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安全生产列为必修课,实现常态化管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继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继续在新闻媒体公告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考核结果。完善考核点评机制,每季度公布各地区、各行业事故情况。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挂钩,联防联控,强化经济约束手段。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的决定》(鄂政发〔2013〕34号)要求,加强中央在随企业、市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4、非煤矿山。继续推进整顿关闭攻坚战,加大政府推动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制定实施验收标准,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提升设备安全可靠性、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加强顶板管理为重点,抓好地下矿山专项整治。以打击一面墙开采、伞檐开采为重点,开展采石场等露天矿山整治。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尾矿库,继续抓好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加强县(市、区)、乡镇整顿关闭和专项整治的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

  5、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抓好化工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从危害分析入手,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抓好危险化学品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中发现问题的隐患整改,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抓好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油库、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

  6、烟花爆竹。深化“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氯酸钾等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工艺管理,解决生产工艺不匹配、“三库”超量等问题。以生产旺季、传统节日为重点,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7、道路交通。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 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专项整治、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治,以及涉牌涉证、酒驾、毒驾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道路、桥梁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8、消防安全。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四联全覆盖”工作。按照“五类排查范围、七项排查重点”的要求,实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9、建筑施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企业保护工人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以及以包代管等影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在建工程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治理。抓好施工升降机、架桥机、塔吊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专项治理。强化工地临时活动板房消防安全治理。对重点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

  10、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2013〕9号)精神,扎实开展石油天然气(包含煤气)、危险化学品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管道安全防护距离和占压清理力度。

  11、继续加强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涉氨制冷、机动车安全、冶金煤气、受限空间、高温液体运输、餐饮燃气、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水上交通运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机、渔船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三、深入推进“两个全覆盖”工程

  12、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快推进“两化”步伐。进一步完善排查治理标准和软件系统,提高适用普及性和功能可靠性。抓好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力争今年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

  13、建设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监管区域全覆盖。适时召开推进会,总结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做到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实现安全监管区域全覆盖。

  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4、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已达标企业提升创建等级、新建企业建设期间一次性达标。严格考评程序,强化现场抽查,提高标准化创建质量。坚持把标准化创建与行政许可、评比表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创建动力。

  15、强化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监机构队伍建设,落实鄂政发〔2011〕81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抓好乡镇(街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推动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其他单位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探索支持乡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途经。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推动一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列入省级、国家级支持项目,积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6、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精神。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督促各级政府建立专门机构,简化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现场指挥运行规则,强化救援现场保障。吸取青岛输油管线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开展应急管理衔接协调专项检查。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7、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回头看”,建立健全“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强化联合执法,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为重点,根据企业集中度和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控、跟踪指导。

  18、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11.24”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划分事权,加强部门联动,依法查处矿山等高危行业违反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规定的行为。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提升审批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问责和事故责任追究

  19、建立实施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约谈和问责制度。对一个时期连续发生一般事故,且与往年相比事故上升幅度较大的地区和行业,由市安办下发事故预警通知,所在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市安委会报送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对发生较大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1个月内发生2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连续6个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的,提请市政府约谈所在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打非治违不力、或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20、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强化党政同责,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既要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要同时追究党委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加强源头监管、过程监控环节责任倒查,严厉查处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电力、火工品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单位。

  21、强化事故查处社会监督。落实较大以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及查处结果公告制度。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查处问责情况,在市级主流媒体上公告。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

  七、狠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22、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督促县(市、区)安监局设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配齐必要装备。继续抓好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23、深化专项治理。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为抓手,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全面摸清各地区、各行业、各病种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启动矿山、危化品等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处罚曝光违法违规企业。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创建工作。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24、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安意识。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最美基层安全卫士”先进事迹。开展评选“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

  2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查处无证上岗行为。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监管,严肃查处乱培训、乱办班、乱收费等行为,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26、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建设,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等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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