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9号令)《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实际,特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整合优化应急管理综合执法职能,强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精准实施监督检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通过严格、有序的执法活动,力争本年度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编制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督促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以高质量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监督检查人员数量
现有监督检查人员17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4267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日期-双休日-法定节假日=251天。
1.2024年全年日期366天;
2.双休日共105天;
3.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0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1×17=4267天。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68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日-非监督检查工作日=4267-2372-1207=688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372个工作日),其中: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102天(6天×17=102天);
2.实施行政许可200天(100天×2=200天);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0天(120天×3=360天);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55天(15天×17=255天);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40天(20天×17=340天);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70天(10天×17=170天);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55天(15天×17=255天);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680天(40天×17=680天)。
(五)非执法工作日(1207个工作日),其中:
1.机关值班204天(12天×17=204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70天(10天×17=170天);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119天(7天×17=119天);
4.参加党群活动510天(30天×17=510天);
5.病假、事假34天(2天×17=34天);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70天(10天×17=170天)。
三、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及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内容。
四、重点检查安排
全年共安排重点检查企业54家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81.8%。对企业按照每年计划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2人、每次3个工作日进行安排,合计648个工作日。
五、一般检查安排
全年共安排一般检查企业12家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18.2%。一般检查从重点检查之外的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选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执行。对企业按照每年计划检查、复查各1次,每次2人、每次2个工作日进行安排,合计96个工作日。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在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要结合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季节性、时段性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一项或者多项监督检查具体事项,并根据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确定具体的检查内容,深入研究具体措施,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各相关科室、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执法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盯住不放、按期复查;对涉及多部门共同监管的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的,要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作业、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对符合行刑衔接移送条件的,要做到应移尽移。要扩大执法影响,形成执法威慑,树立执法威信,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三)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相关科室、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质量。要严肃执法纪律,严格遵守廉洁勤政各项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附件:1.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排表
2.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排表
附件1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单位 | 类 别 | 责任科室/单位 |
第 一 季 度 | 随县淮河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生产 | 危化科 |
湖北开源燃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品储存 | 危化科 | |
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 | 医药 | 危化科 | |
随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公司 | 烟花爆竹经营 | 危化科 | |
湖北盈通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随县兴鸿铸造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润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康宁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 办公室、审批科 | |
第 二 季 度 | 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 | 危化科 |
湖北源丰化工有限公司 | 一般化工 | 危化科 | |
广水市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经营 | 危化科 | |
湖北安瑞泰气体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科 | |
湖北大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品使用 | 危化科 | |
湖北犇星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科 | |
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三环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工厂 | 工贸 | 基础科 | |
随州市军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随州市安泰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 办公室、审批科 | |
随州技师学院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广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湖北勤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随州市领秀特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湖北康宁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湖北浩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安全培训机构 | 考试中心 | |
第 三 季 度 | 湖北炎翔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科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随州销售分公司 | 危化品经营 | 危化科 | |
随州市鸿伟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科 | |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品生产 | 危化科 | |
湖北科迪雅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化工 | 危化科 | |
广水市盛世楚王烟花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生产 | 危化科 | |
湖北馨雅通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随州市正鑫石业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随州市百瑞石业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开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 办公室、审批科 | |
第 四 季 度 | 湖北永壮生态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化工 | 危化科 |
随州市淅东烟花爆竹厂 | 烟花爆竹生产 | 危化科 | |
广水市世纪楚王烟花爆竹销售(批发) 有限公司 | 烟花爆竹经营 | 危化科 |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医药 | 危化科 | |
随县盛和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烟花爆竹经营 | 危化科 | |
湖北广固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鑫民峰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
湖北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 | 工贸 | 基础科 |
附件2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