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随州市2022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5 14:08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原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我局监管执法能力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压实安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结合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依法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三、工作任务

将即将关闭退出矿、停产矿、停建矿、技改矿、整合矿、基建矿、生产矿等所有类型的矿山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精准制定“一矿一策”检查方案,实施精准执法检查,以非煤矿山10项违法违规行为、48项重大事故隐患为核心,建立非煤矿山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动态更新,围绕重点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确保对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

四、监督检查方式

(一)一般检查:对重点监管非煤矿山企业以外的非煤矿山单位督导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实现全覆盖

(二)重点检查:根据非煤矿山分类情况、风险特点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频次不低于2次。

五、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全局在岗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且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测算数为2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天

2022年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天—双休日105—法定节假日11天=249

1.2022年全年总天数365天;

2.双休日:105天;

3.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共11天法定节假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49×2498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22

1.重点单位监管执法工作日32天4×每年2×2×2天=32天);

2.一般单位检查工作日16天4×每年1次×2×2天=16天);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4天12×2×1天=24天);

4.实施行政许可现场核查8天(4家×2×18天

5.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0天(1×2人×30天=60天);

6.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天4×2人×1天=8天);

7.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天(5×2人=10天);

8.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8天9×2天=18天

9.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4天(2×2人×1天=4天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24天(2×6次×2天=24天);

11.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天(2×2天=4天);

12.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90天2×45天=90天);

13.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24天2人×12次=2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176

1.机关值班:48天(每月2×2×12次=48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8天14×2人=28天);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24天12天×2=24天

4.参加党群活动:48天(每月2×2×1248天);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0天10天×2人=20天);

6.病假、事假:8天4×2人=8天

六、执法检查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63、77号修正)第八条规定的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非煤矿山企业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重点事项》实施

(二)执法检查安排

详见执法检查单位和时间安排表。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执行执法计划。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管执法,结合监管职责和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执法任务,确保执法检查活动有序开展。

(二)认真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开展执法活动。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必须全程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严格依法依规作出现场处理或者行政处罚,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三)加强宣传,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人员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附件:1.2022年随州市非煤矿山分类情况表

2.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计表

3.2022年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表


  

附件1

2022年随州市非煤矿山分类情况表

非煤矿山类型

非煤矿山总数(

非煤矿山独立生产系统数量(处/座)

监管重点

内容

监管执法

周期

总计

地下矿山

露天矿山

取得有效采矿的矿山

10

10

7

3

三年内关闭退出的矿山

20

20

0

20

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在建矿山

4

4

2

2



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停建矿山

1

1

1

0



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矿山

6

6

5

1



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停产矿山

2

2

0

2



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

8

8

5

3



本年度重点监管执法矿山

3

3

2

1

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

2/年

本年度一般监管执法矿山

4

4

2

2

驻矿盯守、定期巡查责任落实情况

1次/年

本年度监管执法矿山总数

7

7

4

3



填表说明:

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由本部门重点监管执法和一般监管执法的非煤矿山企业工作台账。

2.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对本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研判的结果,确定各类矿山监管重点内容。

3.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矿山+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停产矿山;本年度监管执法矿山总数=本年度重点监管执法矿山+本年度一般监管执法矿山。


  

附件2

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计表

项目内容

工作日数

监管独立

生产系统数

监管非煤矿山企业数

法定工作日

500

9

7

监管执法工作日

    

322

总法定工作日的64.4%

1.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管执法

32

——

——

2.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非煤矿山进行监管执法

16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4

4.实施行政许可现场核查

8

5.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60

6.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8

7.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10

8.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18

9.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执法

4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24

11.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4

12.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90

13.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

24


  计

176

占总法定工作日35.2%

1.机关值班

48

——

——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28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

24

4.参加党群活动

48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20

6.病假、事假

8


附件3

2022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表

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矿山

监管类型

1月—3月

1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矿井

重点

2

广水市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重点

3

随县卸甲沟金矿有限公司

一般

4月—6月

4

随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重点

5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大中分公司尾矿库

重点

6

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重晶石矿

一般

7月—9

7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矿井

重点

8

广水市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重点

9

随县环潭镇两河口石料厂

一般

10—12月

10

随县金泰矿业有限公司

重点

11

随州市金泰矿业有限公司大中分公司尾矿库

重点

12

广水市亿盈矿业有限公司

一般

重点监管矿山2/年,一般监管矿山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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