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安监局2018年第二批“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1 16:20 信息来源:随州市安监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 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安监发〔2017〕24号)的规定,市安监局定于2018年7月下旬开展第二批“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和“双随机”抽查企业

第一组:王长春  市安监局矿山科科长

          晏明顺  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检查企业:曾都区北郊汲水湖吴家湾采石场、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龙汽车有限公司、湖北华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第二组:罗建超  市安监局职卫科科长

        毛 文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检查企业:随县铜鑫石材有限公司、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冰姿服饰有限公司、品源(随州)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组:张  印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陈先红 市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检查企业:随县殷店镇双河采石场、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成皮件(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神绿车轮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18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确定。

三、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退还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和“两化”系统等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湖北省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平台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投诉举报。

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

一、安全培训检查内容

(一)企业制定安全培训制度情况。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培训和持证的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的情况。

(六)其他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参加培训情况。

(七)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负有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一)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情况。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退还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退还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内容

(一)组织体系

1. 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 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应急物资装备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三)应急救援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 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 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 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 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

8.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9. 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接。

10. 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1. 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12. 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发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四)应急演练

1. 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

2.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

3. 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 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5. 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五、职业健康检查内容

1. 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 建立和公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和公布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3.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度考核合格,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4.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评价。

5. 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建立档案记录,聘请有资质机构对重点岗位危害定期检测并公布结果,重点岗位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超标。

7. 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正常有效运转,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并保持正常有效。配发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并督促劳动者按要求佩戴。

8. 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宣传栏,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实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

9. 聘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对接触危害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10. 出现新发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六、“两化”系统检查内容

1. “三个十五天”:15天之内登陆两化系统、15天之内做必须检查项目、15天之内登记一般隐患。

2. 企业基础信息、规章制度、隐患风险点是否完善。

3. 是否绑定手机号、手机号码是否是两化信息员或主要负责安全的负责人。

4. 是否编制隐患清单、隐患清单编织是否标准,是否删除必要检查项(清单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

5. 上报的一般隐患是否真实、是否来源于必须检查项目、是否与上报的必检项目相符、是否与隐患台帐相符(有无瞒报),每月最少上报隐患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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