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 号)和《关于印发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安监发〔2017〕24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拟定于2019年6月中下旬开展第一批“双随机、两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和“双随机”抽查企业
第一组:王长春 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人
陈先红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人
閤 明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队员
检查企业:随县小林镇石板沟民用碎石厂、随县唐镇石伏加油站、湖北锦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随州市鹏翔纺织有限公司
第二组:晏明顺 调查执法统计科负责人
毛 文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袁 威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队员
检查企业:广水市捷达建材有限公司、广水市李店加油站、广水市星光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雅都恒兴纸业有限公司
第三组:张 印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罗建超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加梦洋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队员
检查企业:随州市创宇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程力加油站、随州市风顺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元辰汽车传动轴有限公司
每组第一名同志为小组牵头负责人,具体负责检查方案的实施。
二、检查时间
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确定。
三、检查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7.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
(二)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检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检查方案,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各组牵头负责人将检查情况交由调查执法统计科进行汇总,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投诉举报。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