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 2411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5-1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411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应急预案管理方面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市级组织体系。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调整随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随政办文〔201921号)和《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政发〔20233号)规定,市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包括领导机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咨询机构等。

1.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由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市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市应急委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门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相关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3.工作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委办),日常状态下,市应急委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当市应急委转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市应急委办职能,发挥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市级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市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4.咨询机构。市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为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县级组织体系。县级人民政府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控、应急准备、评估考核、事后恢复等重大问题,做好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统筹推进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附件形式明确了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任务清单(专项应急预案35个,其中:自然灾害类6个、事故灾难类10、公共卫生类4、社会安全类6、应急保障类9个;部门应急预案34个,其中:自然灾害类8个、事故灾难类15、公共卫生类4、社会安全类7个),清单中进一步明确了预案编制主要牵头单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称及其办公室设在单位等,同时,要求各牵头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参照上级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适时调整本单位预案编制任务。

20235月,市应急委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应急预案编修和报备工作的通知》(随应急委办〔20233号),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任务清单,落实应急预案编修责任,并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目前,市级编制完成专项预案17个、部门预案27个,其中涉及生态环境的应急预案2个,分别是: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督促指导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0241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办法》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人员、装备、设施等组织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20214月,市应急委办印发了《随州市 2021 年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工作方案》(随应急委办〔20212号),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实际,适时组织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预案演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队伍通信保障、快速集结、协同作战、高效处置的实战能力。据统计,2023年市级层面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3场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和危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等应急演练。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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