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和《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随应急办〔2022〕7号)等规定,经考评,确认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一、机械(1家)
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
二、轻工(1家)
湖北鑫民峰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三、非煤矿山(2家)
广水市亿盈矿业有限公司
广水市天成矿业有限公司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