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公示
(2023年第7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经随州市安全生产技术协会考评,拟核定湖北大洋塑胶有限公司、随县万华石材有限公司、随州市吉鑫石材有限公司、随州泰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3年。现予公示。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核定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24日至8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企业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8月1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随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邮 编:441300
联系人:罗建超
联系电话:0722-3591338
公示期满后,即核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年。
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