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曾都区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新规

发布日期:2024-03-06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为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曾都区应急管理局于3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02431日开始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培训强调
《规定》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共分三点:一是细化量化了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罚款处罚的裁量基准。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再处罚上予以细化。三是增加了对事故发生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予以罚款的规定。据此,执法人员有必要对《规定》内容加强学习,融会贯通,以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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