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3-08-01 10:42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 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在应急管理领域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随州市应急管理局在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和及时率100%的同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监管执法、企业服务、人员管理等方面以信用赋能,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市信用办关于分解落实<省信用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的通知》(随信用办〔20231号)文件精神该局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在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等工作上下功夫,以推广应用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服务支撑作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该局结合实际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实行四类6级动态管理。至目前,该局已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监管执法工作中,对不同等级信用主体,采取不同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对纳入“黑名单”的信用主体,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发挥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威力。

在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方面,按照《省信用办关于推进以省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的通知》文件要求,该局充分运用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和共享的信用信息,及时录入归集相关行政监管信息,引导企业直接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自主打印信用报告,代替政府机关要求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企业在线“一键”申请,解决了长期以来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难的问题。

在信用报告使用方面,该局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信任、使用、推广信用报告的查询使用,实现信用数据惠民。同时,认真做好受到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宣贯《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8号)相关政策,引导失信主体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要求,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信用监管信息化应用,不断加快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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