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不服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两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参与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为全市应急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较好的表率作用。同时随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旁听。
市应急管理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要求,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之后,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司法制度,以身作则,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缓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方式,并将其列入普法宣传和领导干部培训学习的必修内容,强化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
二是注重沟通交流,增强应诉效果。针对疑难案件组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法律顾问等专题研究讨论案情,客观分析行政行为依据、程序等问题,细致推敲答辩,为出庭应诉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直面纠纷,化解矛盾。注重案件审理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审理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了解案情,知晓对方当事人的诉求,从根本上找准问题的关键点,以此改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类似矛盾的再次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从而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