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随州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湖北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聚焦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事故致灾因素,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目标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一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实施意见,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随州篇章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火、爆、塌、撞、淹、挤”等重要事故致灾因素,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将遏制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坚持效果导向。围绕目标任务,全面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针对性细化责任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坚持社会共治。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加强舆论监督;改进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真正把基层基础筑牢夯实。
(三)行动目标。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履职有效到位,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格局逐步形成,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力实施“12345”行动计划,全方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为:“1”即围绕企业法定职责一条主线,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简称“两个清单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即突出两个重点工作,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3”即夯实三类人员全员岗位责任,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场景化、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4”即完善四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5”即实现五个提升,通过三年的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理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2024年,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推广一批示范企业;2025年,规上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发展一批标杆企业;2026年,全市其他行业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
2.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推动所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技术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2024年,在所有行业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推动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25年,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推广“以师带徒”制度,新招员工日常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2026年,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渗透到一线班组和作业现场,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选树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二)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3.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分课堂+市县同步课堂”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落实“关键少数”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危化、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组织对辖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培训,三年实现全覆盖。各地区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21个安全生产专委会也要结合实际,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4.聚焦高危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危化品、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全面采用国家统一培训大纲、教材与考试题库,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利用“逢查必考”“逢培必考”等方式抽查抽考培训考核成效,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抽考的重要内容。
5.聚焦重点人员开展专项教育培训。2024年,推动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组织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全覆盖。2026年,组织对全市重点企业安全部长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开展一次对危化品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开展矿山“五职”矿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专题培训,实现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全覆盖,实施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专项培训,加强实操培训。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6.巩固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总结推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到2024年,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2025年,完成工贸、机械、建材、轻工等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实现“一张清单检查、一个标准排查、一套流程整改”;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提升各级监管人员、企业主体和重点人员的隐患辨识能力,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流程。
(四)开展问题隐患整改清零行动。
7.加强产业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根据省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实施差别化政策,严格产业准入。严把项目审批红线,根据省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决策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8.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实效。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方式、周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自查自纠档案,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和推进。试点推进风险分层分级闭环管控机制,在10人以上企业试点开展风险自评,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化流程、管控举措,并落实管控责任。2026年,在全市所有行业企业全面推广。
9.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建立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根据各县(市、区)“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图谱,落实市、县、乡镇管控、应急措施。
10.持续完善督办检查整改工作机制。根据《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和整改督办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市安委会定点督查、飞行检查、专项督导等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督查、部门抽查、社区(街道)排查、第三方协查、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重点督办、定期跟踪、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销号,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各级安委会及专委会每年挂牌一批重大隐患。
(五)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行动。
11.建设风险隐患管控平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按照运行规则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根据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规则、重大事故隐患运行管理机制,按照统一表单格式、统一数据标准,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2025年,形成覆盖各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运行管控平台,风险隐患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1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积极运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建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按照运行规则统一、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探索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防范应对运行管理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质效。加大危化品(危险货物)、矿山、尾矿库、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2024年,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实现地下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联网。2025年,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逐步推广到其它行业领域,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依托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13.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2024年,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治理。2025年,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装应用安全装置。
14.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程。2024年,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治理行动,发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起底式”开展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聚焦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最不放心环节组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排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充电行为。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工程建设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持续推动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持续推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通道打通、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等工程治理行动。
(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规范提升行动。
15.严格管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贯彻落实,2024年,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展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采取数据共享、智能核查等方式,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加强电子证照和持证上岗管理。在重点行业领域电焊设备试点推行“加芯赋码”“证书匹配”“扫码应用”。综合运用全省“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全周期数字化管理。
16.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效。落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7.提高全市整体培训服务能力。加大“三项岗位人员”大数据运用,打通安全生产考试和执法检查数据交互,建立“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全生命周期监管电子档案,加强从业人员动态管理。2025年,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采取“逢查必考”的方式,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全省培训机构动态积分、排名情况,综合运用曝光、通报、约谈等方式,针对性的开展督查、检查。
(七)开展社会协同治理行动。
18.完善标准化建设体系。根据新修订完善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工贸(其他类)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行业范围,探索非煤矿山、烟草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2026年,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企业安全管控水平明显提高。
19.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标准化建设,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服务,倡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的标准化评定等级,来确定安责险保险费率,力争将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作为主流保险机构安责险费率规章的必备条款。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要求,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全市各行业领域推广实行标准化管理企业覆盖率明显提升。
20.全面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2024年,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全部按照条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5年,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对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的,不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对屡教不改、罚而不改的,实施联合惩戒管理。2026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在项目建设、银行信贷、融资、用地、税收保险、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政策优惠。
(八)开展安全生产强基提能行动。
21.统筹基层力量。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信息化建设,推广应急消防基层力量一体化。按照省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
2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湖北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完善市级队伍装备配备,指导县、乡完善本级队伍装备配备。根据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考核与评估规范,开展系列化大演练、大培训、大比武,并积极争创省级挂牌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切实提高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
23.强化应急救援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九)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24.推进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积极推广研究式、情景模拟、对策研讨、拓展训练、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用身边的违法违规执法案例,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专业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统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根据全省“三千帮扶”行动(组织1000名业务骨干,包保相关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1000名专家,帮助企业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培训1000名左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6年,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覆盖率到100%。
25.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模式,争创样板执法队伍和优秀执法人员、优秀案例。
26.推进规范严格高效精准执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等手段,通报一批行刑衔接案例、“一案双罚”案例、“约谈+处罚”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全省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进一步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2025年底,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2026年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国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贯彻全省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
27.推进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力度。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和举报人保护措施,鼓励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及时发现、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落实全省奖励标准,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在重点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举报相关制度,采取“员工报、企业查、县级核、市级奖”工作模式和“一案双奖”机制。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列支,做到“应奖尽奖”、足额发放。
(十)开展社会公众安全防范能力提升行动。
28.强化社会公众应急科普宣传。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安全宣传“敲门行动”,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建立应急科普宣传媒体矩阵,营造安全宣传社会氛围,不断推动公众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样板单位试点,总结提炼经验,不断固化宣传效果。结合随州实际,推进建设公益性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场馆。
29.深化法治宣传警示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监管服务同发力,执法普法两手抓”,聚焦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精准问需于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在市县两级主流媒体平台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典型事故安全警示宣传片。依托全省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丰富自选动作,结合身边的案例,对各地和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30.增强示范引领的辐射作用。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竞赛、宣传、演练。积极申报“平安工程”,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一批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景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十一)开展持续覆盖监管盲区行动。
31.不断完善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全面摸排监管盲区,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宁可跨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出现空档”原则,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问题。2026年底,按照牵头部门负总责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儿童游乐设施、非A级景区、农家乐(民宿)、网红景点、医养结合机构、网约房、长租公寓、新型储能电站、顺风车、高空建筑外墙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船舶、水上摩托艇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行动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3月)。编制印发随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底前将各自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4年4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一大行动”,涉及31项具体任务的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攻坚整治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全市基层监管人员对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掌握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有效建立,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100%。
(四)夯基固本阶段(2026年1月至12月)。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部门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安全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基本建立,做到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覆盖率、隐患建档率和按时整治到位率达到100%,逐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
四、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继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秘书长和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各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治本攻坚工作的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各地安委会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市各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
五、任务分工
市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地安委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市2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分别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
(一)市21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市安委会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国投集团、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随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公司随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随州分公司、中石化随州分公司、中石油随州分公司、随州铁塔公司)。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省安委会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各专委会第一主任(分管市政府领导)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年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带头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调研,推动各阶段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三)注重正向激励。市安委会将治本攻坚工作作为各年度考核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个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严格考核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