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破坏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设施案

发布日期:2022-06-16 信息来源: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审核: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织造车间所有(104台)织造设备的机械转动部位安全防护罩被人为破坏拆除,当即锁定影像视频等相关证据,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021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张某某承认该公司织造车间纺织粉尘较多,为便于清扫机械转动部位粉尘,遂将织造设备的机械转动部位安全防护罩进行了拆除。执法人员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掌握了相关证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有力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一)查实问题

经检查,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1.车间粉尘清理制度落实有待加强,棉絮粉尘清扫不及时;2.修织车间有一个开关柜内线路接触部位充满棉絮粉尘清理不及时;3.配电室门口未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防鼠板等安全防护设施。4.织造车间所有(104台)织造设备的机械转动部位安全防护罩被人为破坏拆除。5.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已经过期三年,未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因档案资料管理员不在,未见相关安全生产档案资料。

(二)调查取证

2021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拍摄了视频和照片,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证据。公司对检查指出的第一、二、三项问题现场立即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第五项问题公司补充提供了相关安全生产档案资料。2021年11月5日,某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锁定了该公司破坏关系安全生产设施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处理结果

2021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21年11月15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破坏关系安全生产设施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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